7/1食藥品新增4項規定

7/1食藥品新增4項規定

 

食藥署新增許多關於食品安全的規定,從7月1日起開始實施,如友善生產系統、營養標示等相關規定,民

眾購買前請多加參考。

 

新規定有四項,分別是:

 

第一,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」,把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及糖含量增列為

強制標示項目。

 

第二,新增食品添加物氟化鉀及氟化鈉,開放於小包裝家庭用食鹽使用,用量以氟離子計200ppm以下,並

添加氟化鉀、氟化鈉之包裝食用鹽品,應符合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且品名應以「氟

鹽」、「含氟鹽」或「加氟鹽」命名

 

第三,雞蛋產品若經認證為友善生產系統,應依實際生產系統標示為「豐富化籠飼友善生產系統」、「平飼

友善生產系統」或「放牧友善生產系統」

 

第四,依據「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」公告內容,食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,食品業者應具備該原

料的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、規格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,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

 

新聞來源:記者吳亮儀/台北報導「食品安全照過來 7/1起新增4規定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