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HP食品衛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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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GHP食品衛生管制中,有許多文件上需要填寫執行,細菌數的孳生與相關聯性、食品人員的概念性需要充足。

了解了細菌孳生的原理,就更能知道如何做出GHP的精神與規劃的意義。

2015 - DM - S - _31

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

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– GHP程序書

OO食品有限公司

 OO食品有限公司

 文件名稱: 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

 文件編號: G-2-1

 制定單位: 衛管

 版本: 1.0

 制定日期: 99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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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1
制定日期:99-07-01 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使相關之設備、人員符合製程操作要求之條件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舉凡本廠之建築與設施、設備與用具之清洗衛生、從業人員衛生管理、清潔及消毒等化學物質與用具管理、廢棄物處理(含蟲鼠害管制)、衛生管理專責人員等。

 

3.管理權責: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每日進行衛生檢查並填寫衛生檢查表(G-4-1-01)。發現不合格立即改善者並於表單上註明「己改善」,1週內若發現2次不合格視為異常則填寫異常處理單(G-4-1-02)。

4.1建築與設施:

4.1.1廠房四周環境保持清潔,每日清理。

4.1.2不得蓄養禽畜寵物,發現禽畜寵物在廠區徘徊則立即驅離。

4.1.3牆壁、支柱與地面:每日打掃清潔,不得有髒污、侵蝕或積水。地板全面鋪設平滑、不透水、易清洗、無裂縫之建築材料,不得有破損或積水。牆壁不得發霉有剝落物,並每日檢查,若發現異常則於停工時維修。

4.1.4 天花板:不得有長黴、剝落、積塵、納垢等情形,食品曝露之正上方天花板不得有結露現象,並每日檢查,若發現異常則於停工時維修。

4.1.5 出入口、門窗、通風口及其他孔道:設置空氣門、自動門、紗網,以防止病媒侵入,並保持清潔。

4.1.6排水系統:每日清潔,保持通暢。設置截流網以防止病媒侵入及攔截固體廢棄物,並且每日清理殘渣,破損時則重新加裝新網。

4.1.7 照明設施:光線達到一百米燭光以上,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保持二百米燭光以上,使用日光燈管,照明設備皆採用有罩式燈具;燈具、配管等外表保持清潔。

4.1.8 冷氣空調:使用冷氣空調之出風口保持清潔,並每日檢查。

4.1.9 配管:配管外表每日檢查清潔度。

4.1.10場所區隔:依清潔度要求區分如下,(1) 清潔作業區:包裝室 (2) 準清潔作業區:烹調區 (3)一般作業區:原料驗收區、原料前處理區、乾料庫、冷藏庫、冷凍庫 (4) 非食品作業區:更衣室、辦公室、掃具清潔用品間。

 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1
制定日期:99-07-01 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4.1.11病媒防治:每週自行消毒廚房及實施全區蟲鼠害防治工作,並有記錄備查(G-4-1-03)。

4.1.12蓄水池:水塔保持清潔,每半年自行進行清洗(G-4-1-04)。

4.1.13廁所:於洗手台附近張貼正確洗手掛圖,需標示『如廁後需洗手』的標語,每日進行清潔作業。

4.1.14用水:自來水用水符合飲用水標準;依水質檢驗標準程序由衛管人員每週進行有效餘氯及pH值水質檢測,並作成記錄(G-4-1-05)。

4.1.15洗手設施:於作業區入口設置洗手設備,且備有流動自來水、洗手乳、擦手紙巾等設施,並設置75%酒精之手部消毒噴瓶。

4.1.16更衣室:需與作業場所區隔,且設置足夠之更衣櫃,不可放置私人食物。

4.2 設備與用具之清洗衛生

4.2.1 盛裝熟食器具:水洗→清潔劑洗滌→清水沖洗乾淨→於100℃熱水中加熱殺菌2分鐘。

4.2.2 塑膠器具:使用自動洗籃機清洗。

4.2.3 台車及地面:使用克寧固稀釋     倍噴灑。

4.2.4 工作台面:使用200ppm氯液消毒。

4.2.5 抹布於工作作業完畢後,以清水洗淨後,再以溫度攝氏100℃之沸水煮沸5分鐘,進行消毒。

4.2.6 經清洗消毒後盛裝熟食使用之設備與器具,每月進行脂肪殘留檢測(G-4-1-06)。

4.2.7 清洗消毒時,需防止清潔劑或消毒劑污染食品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。

4.2.8 包裝材料儲放固定場所,拆箱使用後需完整覆蓋,且需有合格證明。

4.3 從業人員衛生管理

4.3.1 新進人員須經衛生醫療機構檢查合格後方可開始上班工作。

4.3.2全部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(G-4-1-07)。檢查項目除一般檢查外,需包括A型肝炎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結核病、傷寒等傳染性疾病,受到以上疾病傳染或帶菌期間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,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。每日工作前,衛生管理專責人員需確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。如有異常或傷口,則調派與食品無直接接觸之工作。

4.3.3 新進人員需先接受適當之教育訓練始得開始工作。在職從業人員每月實施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管理之教育訓練,並做成紀錄。

4.3.4 員工於每日上班前需檢查服裝儀容及當日健康狀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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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日期:99-07-01 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4.3.4 作業人員需戴網帽、口罩與手套,以防止不潔物掉落。凡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工作人員,不得蓄留指甲,塗抹指甲油及佩戴飾物。並不得使塗抹於肌膚上之化妝品及藥品等污染食品、食品接觸面。

4.3.5 手部需保持清潔,工作前、如廁後或手部污染時,需依正確洗手方法洗淨。工作中吐痰、擰鼻涕、入廁或有其他可能污染手部之行為後需立即洗淨後再工作。

4.3.6 工作中不得有吸煙、嚼檳榔或口香糖、飲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之行為。

4.3.7 以雙手直接接觸不經加熱即可食用之食品時,需戴衛生手套,或將手部徹底清洗及消毒。

4.3.8 個人衣物需置於更衣室,不得帶入作業場所。

4.3.9 非作業人員之出入需適當管理。若進入製造作業場所時,需符合衛生要求。

4.4 清潔及消毒等化學物質與用具管理

4.4.1 清潔劑置於貯藏室中,由負責人員管理,每天由領用者紀錄領用情形(G-4-1-08)。

4.4.2 清掃清洗和消毒用具需有專用場所保管。

4.4.3 烹調區及包裝區於作業中除器具及人員手部消毒用75%酒精外,不得放置大量清潔劑及各類化學物品。

4.5 廢棄物處理

4.5.1 包裝原料用之紙箱及塑膠袋定時整理並送至垃圾暫存區放置。

4.5.2 原料處理區需設置加蓋垃圾桶,每日由專人清運;廚餘每週2次及廢油每週1次委由外包廠商回收進行處理。

4.5.3 每月1次委外進行病媒防治(G-4-1-04)。

4.6 衛生管理專責人員

4.6.1 設置衛生管理專責人員1名,其職權如下,負責當日執行各項工作之衛生狀況,若有異常須填寫紀錄;內、外部教育訓練人員及受訓課程之排定;所有GHP文件、HACCP文件、紀錄表單之整理及存檔。

4.6.2 如遇衛生管理專責人員請假時,由代理人員代理(此代理人需接受食品安全管制系統32小時教育訓練),以維持衛生之正常運作。

4.6.3 衛生管理專責人員需駐場管理,若中途異動者需在一個月內向當地衛生局報備,且新到任衛管人員需在三個月內取得HACCP相關課程訓練之合格證明。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1
制定日期:99-07-01 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G-3-1-01: 衛生消毒標準操作書

G-3-1-02: 餐具衛生檢查標準操作書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1-01: 衛生檢查表

G-4-1-02: 異常處理單

G-4-1-03: 廠區消毒或病媒自行防治記錄表

G-4-1-04: 水塔清洗記錄表

G-4-1-05: 水質自行檢測記錄表

G-4-1-06: 器具清潔度檢查記錄表

G-4-1-07: 員工健康檢查記錄表

G-4-1-08: 清潔消毒用品領用記錄表

 

OO食品有限公司

文件名稱: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2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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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2
制定日期:99-07-01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製程及品質管制作業標準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有關採購驗收(含供應商評鑑)、廠商合約審查、食品添加物管理、食品製造流程規劃、防止交叉污染、化學性及物理性危害侵入之預防、半成品成品之檢驗、留樣保存試驗驗等相關事宜。

 

3.管理權責:採購單位、驗收單位、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每日進行衛生檢查並填寫衛生檢查表(G-4-1-01)。發現不合格立即改善並於表單上註明「己改善」,1週內若發現2次不合格視為異常則填寫異常處理單(G-4-1-02)。

4.1採購驗收(含供應商評鑑)

4.1.1 每批原料均需向合格廠商購買以符合相關之食品衛生標準(G-3-2-01)。並要求原料供應商提供原料合法文件,包括產品規格或衛生檢驗報告或送貨單或收據等。

4.1.2每批原料及包裝材料需原物料於進貨時,由驗收人員負責點驗收。檢查品名、數量、規格是否符合採購標準,並依「原物料驗收標準操作書」(G-3-2-02)進行驗收(G-4-2-01),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,乾料並需標示進貨日期。驗收不合格者,需標示「不合格」,並迅速通知廠商取回,以免遭誤用,並填寫退貨處理紀錄表(G-4-2-02)。

4.1.3原材料之暫存需避免製造過程中之半成品或成品產生污染,須溫溼度管制,需建立管制基準。冷凍原料解凍需在能防止品質劣化之條件下進行。

4.1.4驗收後視需要將物料拆箱,儘快依先進先出原則,放入原料暫存區或冷凍藏櫃,並在有效期限內使用。原料可能含有農藥、重金屬或黃麴毒素時,需確認其含量符合有關單位之規定後方可使用。本項要求是否符合,得由供應商提供之證明或保證,或由檢驗證明之。

4.1.5 供應商實地評鑑:由採購單位依供應商評鑑方法進行評核並紀錄(G-4-2-03),決議是否可成為合格供應商。合格時將供應商評鑑表呈主管核准後並登錄於供應商名冊。不合格時,由採購單位通知供應商限期改善,改善後再向公司申請評鑑,若再不合格,則取消資格。

4.2廠商合約審查

4.2.1 原料需購自合法且信譽佳之供應商,建立廠商資料,包括名稱、地址、電話負責人,合格證號等。

4.2.2簽訂供貨合約並明定品質規格要求。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2
制定日期:99-07-01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4.3 食品添加物管理

4.3.1.食品添加物使用應依先進先出之原則,並在保存期限內使用。

4.3.2.食品添加物之使用應符合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」之規定。食品添加物須專人專櫃儲存管理,食品添加物之領用、秤量與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制度,確實執行並填寫食品添加物管制記錄表(G-4-2-04)。

4.4食品製造流程規劃

4.4.1 於作業時間內,人員需為順向移動(高清潔度區→低清潔度區),人員於作業時間走出作業區後,須依標準程序洗手消毒,方可再次進入作業區。

4.4.2 原料清洗完畢為逆向移動時(低清潔度區→高清潔度區),以棧板或手推車接送方式進行。

4.4.3 不得回收之包裝材質使用過者不得再使用;回收使用之容器需以適當方式清潔,必要時需經有效殺菌處理。

4.4.4生產中所使用之刀具、砧板、鏟子、不鏽鋼盆等容器器具,其操作使用與維護需避免食品遭受污染。

4.4.5 肉類以冷藏或流水解凍方式解凍,亦由前處理區送至烹調區使用。

4.4.6 熟食以不鏽鋼盆盛裝,並加以完整覆蓋,由烹調區送至包裝區。

4.4.7 食物需烹調到達所設定之中心溫度以上方可起鍋,並作紀錄(H-4-1)。測量中心溫度所使用溫度計須於使用前以75﹪酒精加以消毒,並於使用後以擦拭紙加以擦拭。

4.5防止交叉污染

4.5.1 作業場所依清潔程度共分為清潔作業區、準清潔作業區、一般作業區及非食品作業區,並於作業時間內做好人員及原料的動向管制,以避免交叉污染。

4.5.2 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後,須更換工作衣帽並徹底清潔手部,配戴口罩,並以75%酒精噴灑手部。

4.5.3 未經拆箱處理支援物料及包材不得進入準清潔區、清潔區。

4.5.4 生食盛裝容器採用鋁合金或塑膠籃材質,熟食盛裝採用不銹鋼盆。

4.5.5 冷凍(藏)櫃內需明顯區分各類食品的位置,尤其是生熟食須分開放置,處理過的食品存放冷凍(藏)櫃前須覆蓋完全。

4.5.6 熟食成品與生原料之處理器具與盛裝容器應明顯標示,並加以區隔使用。生原料(三格塑膠籃框);熟食成品(四格或六格塑膠籃框);墊底設備(綠色棧板或手推車)。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2
制定日期:99-07-01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4.5.7 原材料之暫存應先換裝各類食材專用籃框,如需冷藏或冷凍時,應視情況予以覆蓋後,才可置入冷藏或冷凍庫,以避免相互污染。

4.5.8 原材料於前處理過程,皆置放於棧板或台車上,不可與地面直接接觸,以免污染。

4.5.9 蔬菜、肉類各有其專用清洗槽分開處理,充分清洗,清洗完使用固定容器盛裝。

4.5.10清洗結束後立即清理現場固體廢棄物。

4.5.11肉品作流水解凍前,水槽需清洗乾淨再進行解凍。

4.5.12生鮮肉類處理完後,盛裝容器須立即清洗。

4.5.13配膳人員所使用之手套為拋棄式手套且至於盒中定點存放,在作業中有破損及更換工作時即應重新更換。

4.5.14切割或接觸熟食需戴手套,不得以手直接接觸。

4.5.15流水解凍有專用水槽,使用前後需將水槽清洗乾淨。

4.5.16容器具清洗後,應存放於容器具架上,避免再遭受污染。

4.6化學性及物理性危害侵入之預防

4.6.1 破損之器具須立即更換,以避免碎物摻入食物中。

4.6.2 原物料以水洗或人工篩檢防止其他外來夾雜物混入食品中。

4.6.3 人員工作時必須戴髮帽並完整包覆,以防止頭髮掉入食物中。

4.6.4 原料、調味料與成品均適當覆蓋或包裝,以防止異物或滴落物侵入。

4.6.5 全廠使用自來水,以確保與食品及食品接觸面之用水安全衛生。

4.6.6 金屬檢測機每次使用前需進行功能測試(G-4-2-05)。

4.7半成品成品之檢驗

4.7.1 採購半成品時需向供應商索取衛生檢驗報告。

4.7.2 每月將成品送外檢驗,並紀錄於成品檢驗與測試紀錄(G-4-2-06)。不合格時,需開立異常處理單處理(G-4-1-02)。

4.8留樣保存試驗

4.8.1 每批產品需進行留樣,放置在7℃冰箱中保存5日。

4.8.2 逾期之保存樣品需丟棄,以免污染冰箱。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2
制定日期:99-07-01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5.參考文件:

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(GHP)

G-3-2-01: 原物料供應商名冊

G-3-2-02: 原物料驗收標準

G-3-1-01: 衛生消毒標準操作書

G-3-1-02: 器具衛生檢查標準操作書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1-01: 衛生檢查表

G-4-1-02: 異常處理單

G-4-2-01: 進料驗收單

G-4-2-02: 退貨處理記錄表

G-4-2-03: 供應商評鑑記錄表

G-4-2-04: 食品添加物管制記錄表

G-4-2-05: 金屬檢測機測試記錄表

G-4-2-06: 成品檢驗記錄表

H-4-1: 烹調溫度記錄表與確認紀錄表

 

OO食品有限公司

文件名稱: 倉儲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3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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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3
制定日期:99-07-01 倉儲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   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倉儲管制標準作業程序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乾料庫、冷藏庫、冷凍庫、一般庫房。

 

3.管理權責:倉管人員、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

4.1原物料之貯存需有足夠之空間,並分類存放

4.1.1冷凍櫃:魚類、肉類、半成品之冷凍。

4.1.2冷藏櫃:冷存、解凍品及成品之冷藏。

4.1.3乾料庫房:調配料、南北貨、米。

4.2乾料庫房需經常予以整理,倉庫內物品需分類貯放於棧板或貨架上,離地離牆放置,並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。

4.3乾料庫房須溫溼度管控(溫度28℃以下、相對溼度70﹪以下),相對溼度未達標準時,以除溼機進行除溼,且每週檢查貨品,包裝破壞或經長時間儲存品質有較大劣化之虞者,需重新檢查,確保食品未受污染及品質劣化至不可接受之水準(G-4-3-01)。

4.4每日開工前及收工後需檢查冷凍/藏櫃,溫度需分別維持在-18℃及7℃以下;冷凍櫃每月清洗1次,冷藏櫃每週清洗1次(G-4-3-02、G-4-3-03)。

4.5原物料、半成品及成品倉庫不得存放有毒物質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之器物。

4.6清潔用品及化學藥劑需專人專櫃專冊管理,以免混淆誤食,而引發食物中毒,領用需填寫清潔消毒用品管理紀錄表(G-4-1-10)。

 
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1-10: 清潔消毒用品領用記錄表

G-4-3-01: 乾料庫房溫溼度記錄表

G-4-3-02: 冷凍藏庫溫度記錄表

G-4-3-03: 冷凍藏庫清洗記錄表

 

OO食品有限公司

文件名稱: 運輸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4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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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4
制定日期:99-07-01 運輸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運輸管制標準作業程序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運輸車輛、司機。

 

3.管理權責:運輸單位。

 

4.作業內容:

4.1運輸車輛之管理

4.1.1運輸車輛需於裝載成品前檢查其裝備之衛生狀況,並填寫運輸作業管制表(G-4-4-01)。

4.1.2 產品堆疊時需保持穩固。

4.1.3運輸過程中需避免日光直射、雨淋、激烈的溫度與溼度變動與撞擊,及車內積水等,以防止食品遭受污染及品質劣化。

4.1.4 密閉式箱座車運送後,每天清洗1次,並保持車廂乾燥;每週1次以200ppm有效氯液進行消毒。

4.2運輸人員之管理

4.2.1. 司機於配送期間不可抽煙及嚼檳榔。

4.2.2. 司機於配送前必須檢查運輸車輛及裝載產品,合格才可出車。

4.2.3. 司機需確實掌握配送路線及時間。

 
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2-4-01: 運輸作業管制表

 

OO食品有限公司

文件名稱: 檢驗與量測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5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 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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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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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6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 

制定:

 

審查: 核准: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5
制定日期:99-07-01 檢驗與量測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檢驗與量測管制標準作業程序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舉凡檢驗與量測管制相關事宜等。

 

3.管理權責: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

4.1溫度計購進驗收後需建立清冊保管(G-4-5-01),由使用單位指定專人保管,保管者需盡善意保管責任。

4.4每年新購溫度計做為標準溫度計以利內校作業之進行,溫度計之內校由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校正,每月一次,校正結果需填報紀錄(G-4-5-01)。

4.5檢驗、量測及試驗設備校驗後如有誤差,需標貼於該設備明顯之處。校驗後需填報紀錄。

4.6報廢或長期不使用之設備在未進一步處理(如出售或復用)前需設專區放置,集中保管,並加以清楚標示。

4.7校正後之標示:內校:貼上標籤,註明「儀器編號、本次校正日期、校正結果、校正者、下次校正日期」。免校:貼上免校標籤。

4.8溫度計內校操作方法:

4.8.1.取標準溫度計與待測溫度計放在沸水中進行溫度比對。

4.8.2.取標準溫度計與待測溫度計放在冰水中進行溫度比對。

4.8.3.待測溫度計與標準溫度計比對後之差值需標示在待測溫度計上,完成校正作業。

 
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5-01: 量測儀器清冊與校正記錄表

 

 OO食品有限公司

文件名稱: 客訴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6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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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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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6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 

制定:

 

審查: 核准: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6
制定日期:99-07-01 客訴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客訴管制標準作業程序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舉凡客訴管制相關事宜等。

 

3.管理權責: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

4.1 客訴處理流程圖:顧客抱怨→客訴案件受理→原因分析與研判→改善對策研擬→改善對策執行→改善效果確認→預防措施→結案歸檔

4.2 客訴案件受理:工作人員收到抱怨時,將內容登記於「客訴抱怨處理單」(G-4-6-01),若能現場即時解決時,工作人員需立即予以解決,並告知衛管人員。

4.3 原因分析與研判:由相關工作人員及衛管人員共同討論顧客抱怨原因,研判問題的關鍵。

4.4 改善對策研擬:由相關工作人員及衛管人員共同討論如何改善,減少顧客抱怨的發生。

4.5 改善對策執行:衛管人員監督執行。

4.6 改善效果確認:衛管人員於改善後抽檢一次,了解改善結果;若仍效果不彰,再重新探討原因並重擬對策,進行對策執行及效果確認。

4.7 預防措施:衛管人員了解改善對策是否能預防相同事件的發生。

4.8 結案歸檔:顧客對改善結果滿意則予以結案。

 
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6-01: 顧客抱怨處理單

 

OO食品有限公司

文件名稱: 成品回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7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摘要 頁次
1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2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3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4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5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6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 

制定:

 

審查: 核准: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7
制定日期:99-07-01 成品回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成品回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舉凡成品回收管制相關事宜等。

 

3.管理權責: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

4.1 因下列因素而需專案處理之成品回收。

4.1.1 因人為外力之脅迫如恐嚇、勒索案件,可能致使本廠產品之品質與衛生安全受損,足以危害消費者健康或影響公司商譽者。

4.1.2 因不可抗拒之天災地變意外災害,致使本廠產品損壞或品質與衛生安全受損者。

4.1.3 產品因違反衛生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依法需予回收者。

4.1.4 產品有瑕疵而認為有回收之必要者。

4.2 本廠成品回收之處理程序

4.2.1 依據食品對民眾健康可能造成之危害程度,將回收分為三個等級:

第一級:係指食品預期可能對民眾健康造成死亡或重大危害者。

第二級:係指食品預期或有可能對民眾健康造成危害者。

第三級:係指食品預期不致造成民眾健康危害但其品質不符規定者

4.2.2 本廠成品回收之處理流程

回收確認 →等級判定→回收作業→回收品處理→回收報告→紀錄/建檔

4.3. 對成品回收之處理應作成紀錄(G-4-7-01),以供查核。

4.4. 成品回收後需隔離,避免再次污染其他之食物或成品。

 
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7-01: 成品回收紀錄表

 

OO食品有限公司 

文件名稱: 文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8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摘要 頁次
1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2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3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4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5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6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 

制定:

 

審查: 核准: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8
制定日期:99-07-01 文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文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舉凡文件管制相關事宜等。

 

3.管理權責: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

4.1文件管制作業流程:所有品質文件之制訂、修訂、廢止,須由衛生管理專責人員制定、經理特助審查,董事長核准後,始可發行。

 

 

制訂、修訂、廢止【衛管人員】

審  查【經理特助】

核  准【董事長】

公告及保存

 

 

4.2文件編號:各項產品之一切紀錄需按單位、內容、日期及編號加以區別,以便易於查閱。

4.2.1 基本資料之編號方式如下:

A 1 1

a    b    c

a: 指該文件為申請文件。

b: 文件階次(同ISO文件階次)。

c: 文件之順序。

4.2.1 品質手冊之編號方式如下:

 Q 1 1

a     b    c

a: 指該文件為品質手冊。

b: 文件階次(同ISO文件階次)。

c: 文件之順序。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8
制定日期:99-07-01 文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4.2.2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(GHP)計畫書之編號方式如下:

 G 1 1 01

a    b    c    d

a: 指該文件為GHP計劃書。

b: 文件階次(同ISO文件階次)。

c: 文件之順序。(註)

d: 指該部分表單順序。

註:1: 衛生管理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2: 製程及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3: 倉儲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4: 運輸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5: 檢驗與量測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6: 客訴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7: 成品回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8: 文件管制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9: 教育訓練標準作業程序書。

4.2.3. HACCP計劃書之編號方式如下:

 H 1 1

a     b    c

a: 指該文件為HACCP計劃書。

b: 文件階次(同ISO文件階次)。

c: 指該部分之文件順序或表單順序。

4.3記錄蒐集:各項記錄表單由各負責的單位人員按所列內容確實填寫,並由權責主管確實審閱,所紀錄之表單交由衛生管理專責人員彙整;所有文件列於文件管制總表(G-4-8-01)。

4.4記錄保存期限:保存至該批成品之有效日期後6個月。

 
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8-01: 文件管制總表

 

 OO食品有限公司 

文件名稱: 教育訓練標準作業程序書

文件編號: G-2-9

制定單位:

版本: 1.0

制定日期: 99-07-01

摘要 頁次
1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2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3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4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5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6次修訂:          
 

制定:

 

審查: 核准:

 

制定單位:衛管 OO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:G-2-9
制定日期:99-07-01 教育訓練標準作業程序書 版    次:1.0
1.目的:為建立適當之教育訓練標準作業程序,參考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,以利本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依據。

 

2.適用範圍:內部教育訓練、外部教育訓練。

 

3.管理權責:訓練單位、衛生管理專責人員。

 

4.作業內容:

4.1本廠教育訓練之實施,由衛生管理專責人員規劃,訂定「年度教育訓練預定表」(G-4-9-01),經總經理核定。其內容需包括:訓練項目及內容、預定時間、時數、預定訓練單位及場所、參加人員對象、講師安排。

4.2衛生管理專責人員負責教育訓練實施之執行,依據「訓練計劃」之內容,聯繫有關訓練機構,安排有關課程及教育訓練相關事宜。

4.3衛生管理專責人員對參與訓練員工之遴選以各部門推派為原則,惟需考慮員工之專長、經驗與在公司所任相關職務而定。

4.4衛生管理專責人員於訓練實施時,需備置「教育訓練記錄表」,(G-4-9-02)指定專人就實施課程的時間地點、課程內容重點、授課講師等加以紀錄,參加人員並需簽名。另備置「外訓記錄表」(G-4-9-03),紀錄每位員工參加的訓練。

4.5衛生管理專責人員於訓練課程實施後,需妥慎保存有關講義資料;對實施成果需利用成果的發表、測試、測驗等方式考核,並需列入人事考核項目之中。

4.6內部訓練時,管理部需照相或保留相關之教材,以為日後實施相關訓練之參考。

 

5.參考文件:

衛生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

 

6.記錄表單:

G-4-9-01: 年度教育訓練預定表

G-4-9-02: 教育訓練記錄表

G-4-9-03: 外訓記錄表

參考資料來源: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https://consumer.fd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47
社團法人中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發展協會
http://www.chinese-haccp.org.tw/